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贺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

[温馨提示]:贺州市妇幼保健院(贺州市妇产医院、贺州市儿童医院)是专注妇女儿童健康的专科型医院,是贺州市妇幼保健指导中心、女性盆底功能障碍防治中心,贺州市孕产妇急救中心、自治区地中海贫血产前诊断分中心、贺州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,是集预防、保健、医疗、康复、科研、教学和基层妇幼保健指导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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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业务发展需要,我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,凡有意到我院工作,且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。具体事项如下:

一、招聘职位数

(一)妇科医师1名;

(二)眼科医师1名;

(三)助产士1名;

(四)药剂师1名。

二、基本条件

(一)思想政治素质好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;

(二)身体健康;

(三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应聘:

1.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;

2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

3.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。

三、具体岗位资格条件

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。关于年龄、经历、学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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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招聘方式

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,重点考核个人综合能力素质。面试安排另行通知。

五、报名时间和方式

(一)报名时间

2020年3月26日-4月2日,上午8:00-12:00、下午2:30-5:30,节假日不受理现场报名。

(二)报名方式

1.网络投档。投档者将个人简历(含身份证、学历证、资格证、执业证及其他相关证书)扫描后通过word文档传至人事科邮箱hzsfybjyrsk@163.com。

2.现场报名。报名人员将个人简历(含身份证、学历证、资格证、执业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)送达至人事科。

六、聘用及待遇

(一)择优聘用。按面试情况择优聘用,经体检合格,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,试用期3个月。

(二)工资福利待遇。基本工资按照贺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执行,同工同酬;绩效工资按照上级部门备案方案执行;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。

联系方式:贺州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

地    址:贺州市八达西路30号

电    话:0774-5293725     

 贺州市妇幼保健院

  2020年3月2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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