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贺州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医师简章
根据业务发展需要,我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师。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,特制定本简章。
一、招聘职位数
招聘妇产科医生3名;儿科医生3名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热爱妇幼卫生事业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
(二)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;
(三)具有医师执业资格证书;
(四)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。
三、报名及资格审查
(一)报名时间
2016年12月26日-2017年1月7日。上午8:0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,逾期恕不受理。
(二)报名方式
现场报名。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医师执业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。
(三)报名地点
贺州市八达西路30号(市妇幼保健院保健行政办公楼三楼人事科)
联系电话:5293725 18577416858。
(四)资格审查
按照招聘的条件,由人事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应聘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、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。若有弄虚作假,一经查实,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。。
四、招聘方式
(一)面试
满分为100分,主要测试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。
面试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(二)考核、体检
1、考核:按照1:1比例,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。
2、体检:组织考核合格者进行体检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。
五、聘用及待遇
(一)经面试、考核、体检合格者,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。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,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;不合格的取消聘用。
(二)工资待遇: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贺州市妇幼保健院有关规定执行,按国家规定缴纳“五险”(养老、医疗、工伤、生育、失业保险)。
贺州市妇幼保健院
2016年12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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