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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分娩,母婴安全,享受补助
一、补助标准:危重抢救孕产妇每例补助1000元。
二、补助对象:住院分娩的贺州市农业户籍(指孕产妇或丈夫)危重抢救孕产妇。
三、办理流程
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危重抢救补助实行属地管理原则。
在夫妇任一方农业户籍所在地机构分娩危重抢救的产妇,在分娩机构所在地项目办办理补助。
在非农业户籍方户籍所在地机构分娩危重抢救的产妇,回农业户籍方户籍所在地项目办办理补助。
不在任一方户籍所在地住院分娩危重抢救的产妇,如双方都是农业户籍的,回丈夫所在地项目办办理补助;只有一方是农业户籍则回农业户籍所在地项目补助。
保健部科室服务热线:0774-5298293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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